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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風表演班】合法正義 2009/11/28@台中中山堂






    印象中應該是1128日這個日期沒錯。明明答應了會寫,也想寫,偏偏卻拖搞拖了半年以上,我只能說:路平,我真的對不起妳阿~~~囧>



    第一次看屏風的戲,其實是衝著寶哥跟國修哥看的。上一部看寶哥的戲,是「公寓春光」,國修哥的戲倒是一部也沒看過,這次就是打算看兩大巨頭好好飆戲。



    不過,老實說,我有一點失望。



    一樣先從劇本說起吧!



合法犯罪是個推理劇,故事發生在一家破落的遊樂世界裡面。刑警李正修(李國修飾)和顧天寶(顧寶明飾)是兩個長期合作的夥伴,兩人計畫在寶哥退休前攜手破了「梅花幫毒品案」,循著線索到了奇幻世界遊樂園。



案件發生在奇幻世界遊樂園,這篇文章有蠻中肯的介紹和見解,我的意見大致上跟他相符(謎之音:那妳寫這一篇,不全都是廢話嗎?)。



 



如果要細講,在劇本上,我覺得衝突性弱了一點。李國修飾演的刑警,照理來說應該是一個剛正不阿的角色,這樣在後段中跟寶哥的對手戲精彩度才會拉高。但是在前段的鋪陳中,看不太到他「剛正不阿」的部份,幾乎都在鋪陳他的「推理能力」。也因此,在後段跟寶哥的對手戲就顯得有點弱了。



如果說沒有鋪陳,倒也不是。在前段可以看到面對妹妹葳葳違反交通規則(紅線停車),葳葳一撒嬌,哥哥完全繳械投降。用此來鋪陳後段為了妹妹的幸福,李正修可以拋棄自己的原則,這是合理的。但總覺得最後一段的對戲,有點失焦了。



如果編劇的重點是在推理,這部戲的推理劇情在中上,就劇情來說不是上乘作品,但是舞臺效果真的很棒。但若編劇的重點在兩位刑警對「正義」的反覆辯證、內心掙扎,總覺得鋪陳是不夠的。不只前段的鋪陳不夠,連後面寶哥和修哥兩人在山洞裡的精彩對戲,都有種「蛤,這麼快就被說服了,你的正義感呢?」那種無以名狀的違和感。寶哥的表演很讚,但表現出來的掙扎不夠,台詞太快、情緒也太快了;修哥雖義正詞嚴的教訓了寶哥一頓,說得非常冠冕堂皇,還以為他要揪寶哥去自首了,沒想到下一幕就換成他在說服小杰放過寶哥。



節目冊上轉載自第201期「PAR表演藝術雜誌」裡面,有講到編導黃致凱寫這一部戲的信念企圖擴展情感層面,揉合理智與情感間的人性掙扎,大膽推出「充滿謊言,但具備啟示性」、「洞穿台灣『真相』全為『假象』」的台灣味黑色推理喜劇。



如果就編劇的企圖心來說,他的確有企圖呈現出台灣社會那種彼此包庇的官場文化,然而跟前面的推理劇情結合起來,就有點不太搭嘎。想要訴說道理的氣味太濃厚了,有種野心太大,顧此失彼的感覺。



對於兩位老將的表現,只能說在預料之中,不至於太過驚艷。然而對於狄志杰所飾演的小杰,還真的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從上半場的搞笑,到下半場發現長官的包庇,狄志杰的表現不煽情,恰如其分的展現出角色的內心衝突。最後一幕攻堅,當報紙閃出警察狄志杰因公殉職時,一種莫名的黑暗氣氛散開了。走出劇場,我妹問我:「妳覺得那真的是因公殉職嗎?」老實說,我很難肯定。人性的自私貪婪,的確很可能藉機將知道秘密的人解決掉,但前段鋪陳不夠,我不能肯定李正修是否是這種自私自利的偽君子?



在演技方面,我也要黑特一下。為什麼最重要的角色,要交給小蜜桃姊姊?解謎的樂趣少了一半,絕對是她刻意的啜泣引起的。這部份我覺得導演可以多加要求。



 



整體而言,我對於這齣戲的舞台設計和嘗試,給予很高的評價。整體舞台效果的呈現,真的讓人恍若置身於遊樂園,透過場景、燈光的轉換,也讓觀眾瞬間將視角轉為主觀鏡頭,鬼屋內螢光點點,佈滿了微量跡證,如同CSI影集一般,這是該給予鼓勵的。



不過此種手法還是不要常用為妙。舞台劇本身就是直接跟觀眾接觸,觀眾想要看的是台上最真實的呈現,就算是落詞,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本劇使用了預錄影片,呈現演員們坐大怒神、急流泛舟等遊樂器材的臨場感,那種真實感就失了幾分。我肯定這齣舞台劇用這種呈現方式,非常有趣。但是這種手法多來幾次,我可能就不想買票進場了。



 



以上是個人淺見,雖然多所評論,但這部舞台劇不管是推理的趣味、舞臺效果、演員的表現都在水準之上,頗值得一看,推薦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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