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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服貿筆記2

以下是今天的筆戰記錄,昨天不想截了。黑字是大學同學寫的,藍字是第二位大學同學,內縮的論述是我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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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看個FB,發現有人在街上大太陽站崗,有人是忙著吹冷氣上網抹黑~強烈對比~呼~

有人批台灣50歲以上那群人是民主社會人渣,信奉安定如法西斯似的,殊不知今日台灣的經濟安定是建立在他們數十年辛苦而來,民主自由鬥士可敬,但維繫整個社會的人們的努力豈是你這幾個學生讀了些理論就要來踐踏~


最高明的分化,就是把一批人打成某一個模糊的代稱。
就像你批判的「50歲以上是民主社會人渣」,但也像你批判的「那些學生讀了理論就來踐踏」。

50歲以上vs學生。


如果要好好的討論社會制度和民主,應該是試圖去理解對方的想法(不是要你接受),而非把人全打成一個模糊的代稱。
就像324和方仰寧這件事,方仰寧不代表警察,324當天也不是所有警察都糟。
對事、而不是對人、對團體。

討論才會有結果。而討論有了結果,社會制度才會改善。

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罷了,我沒寫是誰寫,是不去侵犯隱私(那人公開貼)多少人早已不是論事,我也懶舉例了~XD  


我說的是,你貼這一則只是在引起對立,一個學生納涼抹黑,可以代表所有學生納涼抹黑?
你可以評論一個學生的行為,但以一個學生代表群體,接著用一個50歲以上大人的付出,去代表所有50歲以上大人的付出。那跟現在媒體所做的一樣:「用一個名詞代稱所有人,模糊討論焦點,你只要戰那個學生和那個50歲以上的人就好」。
 


如果你只是要發洩你的情緒,那我是沒有什麼話可以說啦!畢竟這是你的臉書。

如果指揮官方仰寧不代表當時的警察?那學運的林非凡也不見的就代表抗議的學生群體!那馬英九說的話也不見的是代表政府囉!不是他所具有的身份,如指揮官,她說的話就有其代表性嗎?  


的確有人聲稱,林飛帆或決策中心的意見,不能代表他個人的意見。也有人聲稱這一次不是學運,而是社運。

但你不懂我的重點是:如果你模糊了對象,用一個名詞去指稱全部,那是很危險的。
 
舉個例子來說:媒體要操縱藍綠對立,所以他用藍色代表國民黨,用綠色代表民進黨。
從此以後,你看到藍色就認為他「OOOXXXZZZ」,看到綠色也認為他「SSSWWWAAA」。


然後臺灣現在不管是媒體或是網路,最後操作的方法就是:你是藍的、你是綠的。

再換一個方向來講,林飛帆是學生,但他26歲了,是成人了,也要工作。所以我看到有人的論述是「這群學生又不用納稅投票」來代稱所有學生。但林先生本人是有投票權,也曾經為教授研究助理。

然後A大所稱的50歲以上辛苦工作的人,我認識好幾個絕對不信奉法西斯,然後支持學生運動(小野、柯一正等人)。

用淺薄的50歲以上的人vs學生,是那個批評者的無知,你只要指出他的無知就好,並不需要隨之起舞。

那一個不該過關的法案讓他過關了,那不是應該找那些讓他過關的立委嗎?,那為何口口聲聲要江宜樺和馬英九負責呢?


你忘記前面的脈絡是:馬英九要黨團這個會期過。
也忘記張慶忠317當天用「違法手段」通過時,行政院用自己官方的頁面去「感謝張慶忠委員」


今天這個運動發展到現在,主事者不再聲稱要馬英九下台(即使前幾天的確他們聲稱過),講的是:

馬英九身為總統,兼有黨主席身份。然後他可以用黨紀去要求自己的立委通過他自己要的法案(等於立法權失能)。

接著,本來可以協調立法權(立法院)和行政權(行政院)的司法權,法官必須由總統任命(所以司法權也失能)。

到後來這個活動提出的反省是:當年陳水扁當了八年,紅衫軍運動的原因,跟現在馬英九當了六年,引發了318學運。
全部肇因是「我們的代議制度沒有人監督,甚至有人想要監督也無效」。
我們的公投法和罷免法,因為有心人士的操弄(陳文茜寫文章說過,她是故意設計這麼難,門檻這麼高,讓監督機制失靈),所以即使政府作了違法的事情,他不下台你也只能等到他任期結束。

民主不是這樣的,民主是你選了一個人,要時時監督他有沒有在做事。即使你沒空監督他,但他如果違法,也要有可以的機制反制。



然後你指稱的「學運的林非凡也不見的就代表抗議的學生群體!那馬英九說的話也不見的是代表政府囉!不是他所具有的身份,如指揮官,她說的話就有其代表性嗎?」

我的看法是:你忽略了權力的對等性。


林飛帆被媒體稱為學運總指揮,但他真的握有權力嗎?
馬英九是政府的總統,他是否握有權力?

我會這樣問的原因是:林飛帆一旦形象破裂,或是學運主張的立場失去民意,外圍的學生不到幾天就會散去。他實際上並非權力的擁有者。現在看起來他擁有權力,是因為「他的論述能取得部分人民的認同」,所以有人支持他。

有多少權力做多少事,受多少監督,接受多少批判。
林飛帆(和他身後的決策中心)現在握有的輿論話語權,所以他必須接受媒體監督與批判。

那馬英九呢?他接受到相同的監督與批判了嗎?
我所謂的監督和批判不是罵一罵就算了喔,是執政的壓力和監督。


所以我划手機划我看到的某幾個人言論~
你要來亂入說我分化~~很抱歉 我沒那個時間也沒那個必要
我不是要當政治人物 我只是針對某些網友的作為有所回應~

你講的那些似乎跟我講的也拉太遠~~~層次拉太高了~~~呼~


另外念法律不代表就是會守法~~~知法玩法的人歷來一堆~
你要說路過是反諷~ 但旁人也可認定路過是規避玩文字遊戲~ok?


我已說過我無法忽視其中某些人的作為~ 我的反應本是凸顯某些支持者的荒謬言論~當然我要戰他,我就會去他那戰~但~我覺得沒用~
因為說出那種話的人~我是浪費口舌~所以我只能在我這發個感言罷了~


至於會不會分化他人~~我想不會~~因為我的發言只有好友能看~
我的好友比我有判斷能力~


忘了補充~ 我的抹黑是指殭屍帳號~~(健走中那時若要划一堆字很累啊~)
我有去按讚喔~~我不是殭屍~
現在連按讚都還要補充自己不是殭屍帳號~~~唉~
還有我按讚也不代表裡面的所有言行我都支持~
只能說是一種對當日行為的反動罷了~




   A大指自己不是殭屍帳號,這個我完全同意。也尊重你的意願。
不過我要指出你是用「演繹法」推導出:我不是殭屍帳號,所以那26萬都是真的。
但對方是用「歸納法」推導出:26萬帳號裡,有將近三分之一帳號異常。
所以這兩者並不矛盾。  


你可以辯證「你不是殭屍帳號」,這個我沒有質疑。我只是要告訴你,你的舉例無法反駁對方的辯證。直白一點說:別人指的殭屍帳號本來就不是說你,所以你指他們污衊你,是坐錯椅子了。

這也是我最上頭說的:用一個名詞模糊的概稱全體,那是危險的。
26萬全部是殭屍帳號,跟26萬有部分帳號有問題,可能是殭屍帳號,那是有差距的。

但是媒體不會告訴你這些,你上面的敘述也只是在發洩你的情緒,並沒有追求辯證,我知道。
我只是要指出「你跳進對立的框架」了,那是很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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