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報告單,有個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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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12歲7個月男孩
此次鑑定的資格:疑似智能障礙
這份鑑定資料是學生國一時受測的。不過,我接觸到這個學生時,他已經是國三了。
當時在跟老師交接工作時,我的判斷也跟回應一樣:需要確認注意力(很明顯有注意力問題要追蹤)、視知覺能力也需要確認。
但這是一個「完全看組型、不去訓練心評專業人員解釋」的地方,意思就是這裡的特教老師看不到各位看到的測驗意義,只看到FSIQ低於75,無法判給他學習障礙資格。但因為知道學生有需求,只好給學生一個疑似智能障礙的標籤。
最近我在倡議心評專職化的貼文中,提出「不要以北部觀點看全國」,其實就是因為這樣。即使已經有全國的鑑定辦法,但臺灣還有縣市的鑑定安置規定非常僵化,這學生的際遇就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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