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下這麼聳動的標題,不過看了最近的新聞台和一些討論文章,我深深懂了媒體記者的悲哀,沒有這麼聳動的標題,如何吸引閱聽者的目光呢? Makiyo 事件延燒到現在,我們見識到網路社群的力量,一件不公義的事情,可以因為眾人的關注,而使得司法程序加快,即時阻止了犯罪嫌疑人出境,讓他面對台灣司法的審判。在這一點上,我是非常推崇朱學恆先生和 2100 週末開講。在他們披露這件事情之前,批踢踢的八卦板已經有文章討論(爆卦),但的確是因為 TVBS 和朱學恆先生花時間討論永然律師事務所的公開函,加上 Makiyo 那一場記者會不斷重播,民眾的情緒才慢慢蔓延開。 這件事情,本來應該展現臺灣公民的力量。但這幾天,媒體因為長時間報導,沒有新聞內容可以延續熱度,開始一些荒腔走板的討論,例如:日本男子跟 Makiyo 在飯店裡面一晚做了什麼,演藝圈跟黑道的關係 …… (沒辦法舉更多例子,因為我看到這類新聞討論就轉台了)。 事情在昨天的新聞有了爆炸性發展(仿造臺灣新聞節目,請下配樂),一則模糊的行車記錄器影片曝光,媒體開始討論友寄是日本爆走族頭目,有黑道背景、 Makiyo 和友寄可能涉嫌殺人未遂、強制罪、強盜罪、傷害罪、重傷害罪(這些罪名的差別,是昨天看電視節目,才搞清楚其中差異)。 整個事件發展到現在,在我看來就是活生生一場霸凌事件。 某個人做錯了事情,引起眾怒, A 說他該死, B 馬上附和說:「對對對,他上次也揚言要巴我的頭。」 C 接著說:「我早就看他不順眼了,這些都是我們平常把他慣壞的。」 這些都是群眾公審,就像聖經故事一樣,拿石頭砸罪人都是平常百姓會做的事。可怕的是,在這種群眾公審的氣氛下,媒體開始不斷公佈影片和目擊證人證詞,這些被稱為「鐵證」的陳述,到底有沒有經過查證?到底有沒有進入司法偵查階段? 這件事情,不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們不是有一句「調查中,偵查不公開」嗎?那為什麼新聞台可以這樣自行公佈?還是這是警政單位公佈的?我們的群眾如果真的沒有自覺,難道媒體都沒有一點點的自律嗎? (剛剛查新聞,發現 2/8 公佈的影帶,的確是警政署公佈的。) 身為一個教師,我必須誠摯的呼籲我們媒體,你們不是不能報導這個新聞,但是你們在偵查終結前下的標題,曝光的爆料,聳動的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