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痛恨不適任教師。 我指的並不是跟我理念不同的老師,而是不懂教學技巧、教學組織、班級經營亂七八糟,那些尸位素餐的老師。 多年前,我在三峽某小學遇到一位非常不適任的老師,還好那時候的校長和主任願意處理,開過很多次的新進老師輔導會,確定輔導無用,最後甚至啟動教評會想要解聘他。現實卻是,我們的教師法太過保護老師,所以除非涉及太嚴重的錯誤,是無法解聘一個老師的。這是對老師的保障,卻是解聘不適任老師最可怕的高牆。 能借調到教育局資訊科,想必背後的勢力不弱。有能力的人在資訊科是勞心勞力,沒能力的人到了資訊科,大概只是月領高薪的打雜小妹。 我總是很痛恨這種不公義的事情,無奈世界運行的軌道總是如此,憤恨也無濟於事。